上海沃华产品技术服务有限公司,为您提供一站式的注册服务!全国统一免费服务热线:400-016-1080   021-51088618 Chinese/English
新闻动态
政策法规返回首页

医疗器械注册优先审批

一、优先审批的利好

1、 体系核查优先

2、 审评审批优先

3、 专项交流

二、申请优先审批的相关要求

※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器械:

1、 诊断或者治疗罕见病,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

2、 诊断或者治疗恶性肿瘤,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

3、 诊断或者治疗老年人特有和多发疾病,且目前尚无有效诊断或者治疗手段

4、 专用于儿童,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

5、 临床急需,且在我国尚无同品种产品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

※ 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医疗器械

※ 对于其他应当优先审批的医疗器械,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广泛听取意见,并资质专家论证后再确定是否予以优先审批。

※ 以上所提及医疗器械均需属于境内第三类和进口第二类、第三类医疗器械

三、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,起身中心在收到异议起10个工作日内,对相关意见进行研究,并将研究意见告知申请人和提出异议方。

器审中心经审核不予优先审批的,将不予优先审批的意见和原因告知申请人,并按常规审批程序办理。

对于已纳入优先审评通道的医疗器械,在国家药监局、器审中心已发布实施的沟通交流机制不变的基础上,由器审中心定期更新产品清单并交换至分中心,分中心按照专人负责、主动对接、全程指导的工作机制,指派专人主动服务,给予指导。

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欢迎咨询 张经理13761666890

企业介绍 | 法律声明 | 网站地图 | 认证查询 | 资料下载 | 在线留言 | 联系方式
上海沃华产品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24 www.mdd-ce.com, 版权所有 沪ICP备16037738号-1
电话:021-51088618;400-016-1080 地址: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641号慧谷白猫科技园1号楼701室
友情链接: CE认证 | BIM咨询 | 深圳注册公司

沪公网安备 31010502002363号